第十七章 沧州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
一、沧州的土改运动
冀中八、九分区的清算汉奸、恶霸、特务和减租减息运动 1945年10月,根据晋察冀中央分局发动群众,开展反奸清算复仇运动,建立人民民主政权指示, 冀中八、九地委在反“蚕食”斗争的同时,把反奸清算作为党的中心任务,在全分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反奸清算和减租减息运动。地委根据不同地区,确定了不同的工作步骤。在新解放区,一般是从发动群众清算复仇入手,把清算复仇和减租减息斗争结合起来进行;在老解放区,一般从复查减租减息入手,进一步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减租减息和增资斗争。
为加强对这一运动的领导,八、九地委及各县县委分别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布置1945年冬至1946年春开展反奸清算斗争的工作。先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方法步骤;然后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工作队深入农村,领导运动。并采用举办训练班的形式,培训骨干,促进运动的开展。八分区仅青县、大城两县14个区农会,就举办28个训练班,受训人数达1800多人。青县选择政治条件好、成分好的贫农、佃农作为学员,参加减租训练班,通过进行时事教育,解决怕蒋介石打来、减租政策不长远等思想问题,结合实际讲解、学习、领会政策法令,并到村里进行实习训练。训练期满后,由区干部帮助学员根据本村情况,定出具体计划,回村后发动群众开展减租运动。《冀中导报》就此经验进行了报道。建国县委、县政府通过各区委开办小型训练班,从新解放村庄抽2至3名青年骨干进行训练,在培训中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入党,学习结束后派回原村担任村干部,发动群众,开展斗争。
各级工作队进村后,召开群众大会和贫、雇、佃农会议,进行阶级教育和政策教育,发动群众,对罪大恶极的汉奸特务、恶霸地主从政治上、经济上予以彻底清算。为了树立雇农、贫农的领导优势,团结中农群众,各县都注意建立、恢复和发展农会组织,培养积极分子。经过耐心艰苦的工作,群众运动逐渐由点到面发展起来。翻身农民深刻揭露汉奸、恶霸地主的罪恶事实,迫使他们在群众面前低头认罪。对于罪大恶极的、不杀不能平民愤的,经政府批准,坚决进行镇压;对于民愤一般,认罪态度较好,群众能够谅解的,经斗争教育后,勒令赔偿群众经济损失,给予宽大处理。
在同地主恶霸、汉奸特务进行政治斗争的同时,八地委还发动群众,通过反黑地、反贪污、查租、退租、罚粮、罚款等办法,与其进行了经济斗争,群众得到了财物,有的还讨回了土地,不仅获得土地使用权,有的还获得了土地所有权。如交河县六区新店就没收地主土地46亩。
在反奸清算运动中,地主、恶霸、汉奸、特务不甘心失败,采用造谣、威胁、利诱等手段,进行反攻倒算,破坏运动的开展。在九分区肃宁县,八分区任丘、河间、交河等县,不少村庄恶霸地主向农民佃户进行反攻,使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特别在边缘区反“蚕食”斗争尖锐的地区,形势更为严重。针对这种情况,八、九分区人民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对反动地主再次开展了斗争。如1945年12月,九分区任丘县天门口村逃亡地主回村后,夺回了大多数分配给抗属贫民的租佃地。在县区领导下,该村抗属贫民展开了反夺佃斗争。抗属贫民们召开会议,选出代表,召集近300人,高呼口号,上街游行,与地主展开说理斗争,迫使地主答应了退还租佃地等有关条件,并在群众大会上坦白认罪。九分区肃宁县大史堤村曾于1946年1月开展了第一次有600人参加的清算复仇运动。不甘失败的地主恶霸串通一气,召开三次黑会密谋进行反攻倒算。为了打击地主恶霸嚣张气焰,5月25日村干部与群众代表60多人召开会议,决定再次开展清算斗争。第二天发动500多群众对组织反攻的地主头子进行了坚决斗争,斗争教育了参与的其他地主,促其反省认错,拆散了其反攻阵营,并对他们再次进行了清算,彻底打垮了他们的反动进攻,激发了群众的斗争积极性。《冀中导报》在对此专门进行报道后,又发表了题为《打退恶霸地主的反攻》的短评,对大史堤“及时检查,发现问题,重新发动,不迟疑,不惧怕”的经验给予了肯定,并加以推广。
在开展反奸清算斗争的同时,冀中八、九分区的减租减息运动也开展得轰轰烈烈。通过普遍的减租减息,削弱了农村封建势力,提高了农民的经济地位,土地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广大农民获得了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激发了生产积极性,发展了生产,巩固了解放区,为自卫战争做了充分准备,也为以后的土地改革运动的进一步开展创造了条件。
渤海一分区的反奸诉苦、减租减息和改造乡村政权运动 1945年10月5日,渤海区党委发出《关于目前群众工作的指示》,对发动群众开展反奸清算和减租减息运动作了具体部署。为了推动工作开展,1946年初华东局抽调干部组成工作队,到渤海区指导反奸清算、减租减息工作。渤海区党委及各地委、部队共抽调1万余名干部组成工作团、工作队,到新解放区发动群众,帮助开展运动。随之,各县也掀起了以反 奸诉苦、减租减息、雇工增资为主要内容的“四十天群众运动”。
1945年9月,根据上级指示和群众要求,中共渤海一地委开展了以反奸诉苦为中心内容的群众运动。在“有仇报仇,有冤伸冤”的口号下,一些发动起来的村庄和群众,控诉清算了一些汉奸、恶霸和伪乡长、保长的罪行,并改造了部分村政权。但因各级干部缺乏大规模群众运动的经验,运动只在部分地区展开,不够深入普遍。1946年1月,根据渤海区党委指示,一地委进行了大规模群众翻身运动的准备工作,抽调干部组成工作队,进行调查研究,选择了南皮县黑龙村等3个基点村。各县同时选一至两个基点村,发动群众开展反奸诉苦、“双减”反霸运动,建立健全群众组织。黑龙村是南皮县出名的封建堡垒村,全村1.2万亩土地90%以上被50户地主、富农占有。工作队进村后,首先在贫苦农民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发动群众参加农会,斗争地主,诉苦伸冤,随后开展了减租减息和雇工增资运动。经过清算,地主偿还了佃户多交的地租和少付雇工的工资,200户贫佃农还分得4000亩土地和一些粮食、衣物。
3月2日,地委召开全分区各县党政群负责干部会议,检查了各县开展以减租减息为中心内容的群众运动准备情况,继而于18日在南皮县寨子村召开各县委书记、县长、县各救会主任和地委全体工作队员参加的群众工作会议,汇报情况,交流经验。地委基点村黑龙村作了经验介绍。根据地委贯彻放手发动群众的方针,以大生产方式开展“四十天群众运动”,掀起群众性反奸诉苦翻身热潮的决定,各县加强了党对运动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都派干部工作队深入基层参加运动。各县还普遍举办了贫雇农积极分子训练班,培养了上万名积极分子,为开展运动准备了骨干力量。随后,一地委抽调百余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分赴各县,通过开展诉苦教育,迅速将群众发动起来。运动中,一地委还颁布了《关于减租减息雇工增资解决土地问题的各种办法》,规定凡租佃土地,均须实行二五减租,即抗战前原租额减少25%,并对关于减息的几种不同信贷形式税率作了具体规定。
黄骅县齐家务一带村庄大部分土地为齐家务等少数村十来户大地主所占有,贫富悬殊,阶级阵线分明。运动中,工作队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以诉苦为主要内容的阶级教育,提高贫苦农民的阶级觉悟,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打开了斗争局面。1946年3月,工作队在齐家务召开了万人大会,斗争和清算了大地主袁康侯,把大批粮食、衣物分给贫雇农,并把抄出的上百件武器,装备了刚刚组建的民兵武装。之后,各村贫雇农纷纷向地主、恶霸、汉奸头子进行了清算。同时,在黄骅沿海,工作队领导渔民与沿海堡主(即渔霸,相当于平原地区的恶霸地主)展开了斗争。工作队深入沿海海堡,发动渔民,组织起渔会、工会、妇女会、民兵、儿童团,同堡主开展说理和反扒货斗争,获得了初步胜利。渔民所捕鱼虾从原来和堡主的四六分,变为倒三、七或倒二、八分(即堡主得二、三,渔民得七、八)。在反扒货斗争胜利的基础上,工作队分期分批集训渔民佃户,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许多人被发展为共产党员,沿海海堡的共产党基层组织也逐步建立起来。在靖远县, 运动的前十天,全县30余万农民参加了以区为单位的串村群众大游行,并自区至村召开诉苦斗争大会,同地主恶霸展开说理、清算斗争。南皮县潞灌区50余村农民在大庄子对全县最大的地主张辅臣进行诉苦斗争,把张辅臣占有的7953亩耕地和508亩宅基、果园退还给了人民。沧县在“四十天群众运动”中,组织了10万群众,发展了1万党员、3万民兵,培养了6000名积极分子,改造了县内所有的村政权,使村政权真正掌握在贫苦大众手中。
在“四十天群众运动”中,一分区对村政权进行了改造,贫雇农出身的青壮年被选为正副村长或其他村干部。随着解放战争日益激烈的展开和解放区土改运动的深入,面对还乡团和各种反动势力的进攻、反攻倒算,村政权经历了激烈的阶级斗争考验,领导班子更富有战斗力。
贯彻《五四指示》 抗战胜利后,国内阶级矛盾已成为主要矛盾。为了保卫胜利果实,中共中央于1946年5月4日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决定把党的土地政策由减租减息改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
为了贯彻《五四指示》,中共冀中区党委5月下旬召开地委书记以上干部会议,讨论了《五四指示》精神,对冀中土地改革问题做出了决定。8月下旬,八地委召开了由各县党政军负责人参加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五四指示》。地委副书记魏明代表地委做了《关于执行中央五四指示》的报告。地委根据实际情况,将全分区分为新解放区、老解放区和边沿区三种,要求青沧交等新解放区,要发动群众,向大汉奸、大地主、大恶霸展开斗争,这是分区解决土地问题的重点地区;献县、任丘、河间、建国、交河等老解放区,要发动群众,直接谈判,签订契约,将农民租种和典当方式,改为归农民所有;青县、沧县(县佐)等边沿区,在发动群众剿灭匪患及开展反“蚕食”斗争的同时,进行减租减息,开展反奸清算斗争。会议还对土地改革中的政策和策略问题,如划分汉奸、恶霸、地主、富农界限和分别采取的斗争方法,对于地主土地、黑地、家族土地、公用地、旗地等处理办法和群众斗争果实分配问题等做了明确规定。
分区土地会议后,分区翻身工作队185人于9月初开赴青县搞土改示范,至10月初结束,共搞了皮庄子、枣园、崇仙等9个示范村,同时带起面上孝子墓等24个村。9个示范村全部解决了土地问题,追出老契,立了新契,建立了农会、妇会、回建会等各种组织,改造了村政权。面上24个村有18个村解决了土地问题,发展了群众组织。青县土改示范取得了成功经验,《冀中导报》以《大胆放手和走群众路线》、《怎样克服了碰到的困难》、《如何发动群众》、《如何进行斗争》为题目,连续刊登了青县农民翻身运动的经验做法。八地委根据青县土改示范经验和全分区土改运动开展情况,于10月10日二次布置了全分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土改工作,推广了青县土改示范经验,并针对老区减租、查租、反奸、清算还有许多问题解决不彻底,以及由于反动地主、特务破坏,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等情况,开展翻身大检查运动,发出了《关于在短期内全面展开轰轰烈烈群众大翻身运动的指示》。为开展这一运动,地县两级成立了农民翻身委员会,并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土改工作队,进驻农村,宣传《五四指示》,培训干部,建立健全农会,开展工作,解决过去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在新解放区,发动群众,诉苦追穷根,向汉奸、豪绅、恶霸、大地主清算经济、政治上的总帐;在老解放区,全面发动群众,开展追“红契”(即土地的契约文书)斗争,使广大农民真正获得土地所有权。一个大规模的群众翻身运动在全分区展开。
在运动中,八地委以机关驻地大尚屯等村为试点,取得经验,指导全分区运动,并由地委领导干部参加,分片组成领导组,领导运动的开展。10月31日,针对八分区南部献县、建国、献交、交河、青沧交5县38个示范村在土改及翻身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地委组织部长张子善为首的南部地区领导组,在建国县召开了五县县委书记、县长联席会议,专门讨论研究老解放区农民翻身检查工作,解决了这五县运动中存在的问题。会后,根据会议指示意见,交河县二区党政军民干部一齐动员,分成三个小区,分头领导与帮助农民翻身,创造“典型翻身区”。在靠近津浦线的边缘县青沧交县,除留少数干部坚持最前线斗争外,全县党政军民各部门齐出动,组成11个翻身队共135人分赴各区,帮助农民翻身,使全县69村3万余群众参加了运动。鉴于该县的地理位置和特点,有的村土改翻身运动与武装自卫相结合,组织起联防,维修好地道、堡垒等战备设施,保卫土改翻身群众运动的进行。运动中,各级干部纠正了“单纯经济观点”和急于求成、包办代替、恩赐观点等错误倾向,从思想教育入手,提高农民阶级觉悟,引导农民自发起来斗争,求得政治上经济上的翻身解放。11月中旬,地委在南部5县又召开了各县主要干部会议,对农民翻身运动进行了汇报、检查、讨论,交流了经验。据汇报,半月内5县共有419个村开展了运动,进行了斗争,发动17.8万人参加了运动,讨回土地百余顷。
1947年6月15日,青沧战役结束,青县、青沧交全境解放。为加强新区土改运动的领导,八地委组成由地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常明、农会主任贾特、宣传部部长薛坦、社会部部长王冀农等参加的青沧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新解放区的土改运动。新区各县委组织了工作队,深入开展工作。青县、青沧交县等新解放区,在翻身工作队的帮助下,有115个村庄农民翻了身,斗倒地主、恶霸230户,分得土地3万多亩,房屋1000多间,粮食8万多斤,农会会员发展到1.6万人,800多农民参加了中国共产党。
八分区的土改翻身运动,在组织上,动员全分区干部参加运动,举办各种训练班,组织翻身队,广泛地发动了群众;在领导上,采用了“突破一点,指导全面”、“领导亲自下手,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在政策上,掌握了团结90%以上的群众,团结广大中农参加斗争。至1947年春,运动结束。据全分区不完全统计,参加斗争的农民达70万以上;农民获得土地390753亩,房19579间,粮食430万斤,款150000万元;1600户赤贫及44600户贫农分得了土地及粮款,10000户中农也分得了胜利果实。在这一运动中,党政民各组织得到巩固发展,全分区9000多名翻身农民入了党,农会会员也有了大幅度增长。青沧交县的大白洋村原来只有40名农会会员,土改后增至460名。
在贯彻《五四指示》中,九地委召开各县领导干部会议,研究决定了《关于贯彻“五四指示”的意见》,具体部署了贯彻《五四指示》的方法、步骤、任务和要求。各县分别组织召开县、区、村三级党员、干部土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地委意见。为搞好这项工作,各县、区先搞试点村,取得经验后,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开展。各区在做好具体安排的同时,举办村干部训练班,学习文件,领会掌握政策,并组成工作组,深入各村发动群众,帮助农民对地主开展斗争,进行土改运动。通过认真贯彻《五四指示》,九分区各县较好地执行了党的方针政策,大部分村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
《五四指示》下发后,渤海区党委于7月11日至8月初召开县委书记、县长、县农会主任联席会议,传达贯彻《五四指示》和中共华东局土改会议精神,并于8月21日发出《开展群众工作的指示》,对开展土改运动作了具体部署。
渤海区会议后,一地委在南皮县寨子召开土改工作会议,由地委副书记曹戎作土改工作报告,并结合本分区实际,对土改运动作了具体部署。各县委通过学习领会《五四指示》和上级党委对土改工作的意见,分析了本县形势,进行了土改工作安排。各县抽调大批县、区、村干部和积极分子,有的县达2000多人,组成数百个土改工作队,召开培训大会,学习《五四指示》,然后奔赴各个村庄,帮助开展运动。
在进行土改过程中,一分区各县的具体部署不尽相同,但基本采取的步骤是:一、宣传发动群众。工作队进村后,依靠村农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土改的意义、方针、政策。工作队员分头深入群众,访贫问苦,组织群众算地主的剥削帐,提高农民的阶级觉悟和认识。二、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群众组织。在“天下穷人是一家”口号感召下,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农会,由会员选举产生村农民协会主任、副主任。并调整和建立健全村青年联合会、妇女联合会、民兵连等群众组织,使之在土改运动中发挥积极作用。三、划阶级定成分。这项工作采取农会审议提名与群众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农会逐户审议,张榜公布,根据群众讨论意见,进行综合,三榜定案。四、没收地主土地财产。命令地主交出地契、租佃文书等,将所有财产列出清单,逐一核查清楚,由政府予以没收,但对其生活有所安置,让他们由剥削者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对富农,只让其献出多余土地。五、开展说理斗争,分配斗争果实。到12月上旬,一分区所属县绝大部分村庄都进入胜利果实分配阶段,佃农和雇农获得了较多的土地,相比之下,贫农获得土地较少一些。
一分区的土地改革,到1947年春节告一段落。据统计,全分区4246个村进行了土地改革,共分土地35万亩,场园1388块,房子1.4万间,宅基2470块,粮食约468万斤,北海币3542万多元,牲口7492头,家具5.1万多件,大车1189辆。另据东光、南皮、黄骅、靖远4县统计,分得果实的群众达29万人,占4县总人口的34%。土改中动员群众79.21万余人参加了农会、自卫团、妇联会等群众组织。整顿和新建党的基层组织537个,培养积极分子、提拔干部1.7万余人。与土改以前相比较,党员增加2216人,民兵从32503人增至53932人,支前大小车辆由31440辆增至186149辆。这次土地改革沉重打击了封建势力,但没有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只是部分满足而没有彻底满足广大农民对土地的要求。
土改复查运动 1947年7月初,为进一步发动群众,解决在土改中领导上、农民认识上、工作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冀中八、九地委根据区党委关于开展土地复查运动的决定,发出了进行土地复查的指示,要求各县要集中全力,普遍开展。这次土改复查的主要任务是,在经济上,要在消灭地主封建剥削、对富农不应打击太重、不侵犯中农利益三条原则下,满足无地少地农民土地要求,使其适当得到生产工具及物资,能组织生产,做到消灭赤贫。在政治上,使农民实际掌握村中大权,真正成为主人。同时要发动群众整顿领导作风,克服强迫命令作风和自私自利思想。为做好此项工作,八地委组成工作团,由地委书记刘青山为团长,军分区副司令员张鸿烈为副团长,统一领导全分区的土地复查工作。
根据地委部署,冀中八分区各县都组织了复查工作队,对前段的土改工作进行复查,解决了土改不彻底、群众发动不充分和胜利果实分配不均等问题。建国县委、县政府在土改复查中提倡为人民立功的精神,提出了“四不”(不吃地主恶霸请,不收地主恶霸礼,不住地主恶霸房,不卖不要群众丝毫胜利果实)、“三要”(要站在农民立场上坚决给农民撑腰,要深入发动与组织农民群众,要努力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精神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口号,推动了土改复查工作的开展。
在土改复查中,冀中八分区各县按照上级指示,深入群众,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有一些村庄由于对此项工作认识简单化,急于求成,追求数字,导致工作缺乏深入细致,粗枝大叶,出现了包办代替等现象,走了弯路。对此,八地委及时进行了纠正。各级干部在土地复查中,认真执行群众路线,遇事同群众商量,复查中一切斗争、分配、干部鉴定等工作,均由群众充分民主讨论,使农民真正当家作主。在解决干群关系的同时,各级干部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既纠正了包办代替现象,也防止了放任自流,保证了该项工作的稳步前进和顺利进行。
冀中九分区各县通过土改复查,查出了存在的问题,如土改不彻底,有的地主隐蔽土地、不交红契,侵犯中农利益,有对富农打击过重现象等,并进行了处理纠正。对地主隐蔽土地、不交红契的,发动群众,组织召开诉苦会,找地主算帐,进行面对面的说理斗争。对红契真正丢失或原来就没有的,让其写出死契交出;对抗交红契,以备将来反攻倒算的,彻底揭露其阴谋,迫使其交出。对侵犯中农利益的,如数退还其财产,如有损害,向他们道歉并赔偿损失。正确执行党的政策,防止对富农打击过重,但对勾结敌人危害群众的富农另当别论。除了解决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委在干部中开展了思想大检查,以自我反省为主,检查自己在土改中为群众办了哪些事,在找出成绩缺点的基础上,开展为人民立功运动。土改复查运动,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九分区各县都开展了区、村、人之间的劳动竞赛,取得了1947年的农业大丰收,保证了解放区的军需民食。
在渤海区,土地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地主富农占有土地的平均数仍超过贫农;解决土地问题的方式,多是动员地主献田和政府调解仲裁;存在假斗争现象。二是一些地方侵犯了中农利益,个别地方被侵犯的中农达30%以上。三是在分配土地中干部多得田、分好田,有的村农会留公田、留牲口、留浮财。干部贪污多占,挥霍浪费,引起群众不满。1947年4月,渤海区党委召开高干会议讨论布置了土改复查等五项工作。对复查的步骤、政策、方法、目标等问题做了规定。
渤海一分区从1947年初对土地进行复查。开始时是检查有无漏划错划的地主;土地分配是否合理等。对漏划地主开展斗争,对错划地主给予纠正,对多分和少分土地的农民进行抽肥补瘦,填平补齐。根据一地委土改复查的工作布置,土改完成较早、较彻底的老区县份,都转入了土改复查。在土改进行较晚、进度迟缓的新区县份,如津南县,采取土改和复查同时进行,边土改边复查的办法,以加快土改步伐。八九月份全分区土改复查达到高潮。这一段时间虽然不长,却斗争了地主、富农、匪徒,打击了他们的嚣张气焰,90%以上村庄基本上摧毁了封建势力的统治。到10月底,一分区未完成土改复查的村子有362个,占全部复查村的9%。据统计,土改前一分区贫雇农人均占有土地不到2亩,土改后达到3.8亩,中农人均占有土地4.1亩。经过土改和土改复查,满足了无地少地农民的土地要求。
渤海一分区在土改复查中,出现了一些扩大打击面的“左”的错误,有些地方放弃了党的领导,由贫雇团主宰一切。提出了“90%以上群众的意见即政策”的口号,对地主“扫地出门空手搬家”,侵犯中农利益和没收工商业财产,甚至还出现了乱打乱杀现象。搞了“搬石头运动”,从渤海区到分区、县直至基层,不少干部受到批判和错误处理。有的县对村农会主任不加区别,一律停职,集中到区集体关押,进行斗争。有的村在没有地主和富农的情况下,错误地把一部分中农尤其是富裕中农错划成富农,分配了他们多余的土地,侵犯了中农的利益。有的县市用土改斗地主的方式斗争工商业户,工厂机器被拆散,商店商品被分掉,致使工厂停产,商店关门,工商户外逃,工商业一度陷于萧条。这些错误倾向,后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及时得到了纠正。
贯彻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和《中国土地法大纲》 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和整顿党组织的决定,并于10月10日正式公布实施。冀中八地委书记刘青山、渤海区一地委宣传部长燕明参加了这次会议。
为了贯彻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同年11月25日至12月8日,冀中区党委在河间召开土地会议,布置了土改整党工作。11月22日至12月12日,八地委在河间召开土地会议,有4000多名区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由于敌特告密,国民党飞机轰炸河间县城,会议随即转移到河间城西堤口、戈家庄、黑马张庄等村召开。会议由地委书记刘青山主持,随同朱德总司令到冀中视察工作的康克清到会指导。会议传达了边区土地会议精神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研究部署了八分区土改运动和整党工作。会议前十天,查干部的阶级成分、阶级立场和群众观点,批判地主富农思想、官僚主义作风和不敢放手发动群众的右倾偏向;后十天,整理干部队伍,选举区级平分土地工作委员会,讨论学习《中国土地法大纲》。会议通过了《为彻底平分土地,必须整顿党与整编群众的队伍》和《八地委对土地法的基本精神与政策问题》两个文件,研究了土改的方法、步骤和具体政策问题。
会后,冀中八地委对各县、市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组织了土改工作团,各区组织了土改工作委员会,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工作队,深入农村领导土改运动。根据地委制定的土改步骤,八分区各县通过宣讲《土地法大纲》,发动群众,大部分村庄组织了贫农团,召开群众大会,斗地主,收地契,追浮财,划成分,量土地,登记造册,并先以区为单位,调剂穷、富村间土地,后以村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改中,各县委根据地委要求,整顿抓好骨干组织贫农团,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重点区村,总结工作情况,教育各级干部,反对包办命令和尾巴主义。各县委加强了重点领导与集体领导,改变了县委过于分散状况,注意掌握机关工作,经常到区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各区委经过调整,形成领导核心,由区委负责人兼工作组长,根据区委及一般干部数量、质量,分成三五个小区,每小区抓一个重点村,以重点村带动周围其他村。经过艰苦工作,至1948年夏,八分区大部分村庄土改已经完成。据不完全统计,各县完成土改村庄占其全县总村数比例为:青县89.5%,青沧交县84%,建国县90.6%,交河县78.8%,献交县84.5%,献县90%,河间县89.6%,任河县90%,任丘县97%(不属今沧州市辖区县略),但是全分区仍有平均15%的村庄(不包括无平分土地内容和无条件进行土改的边缘村)没有完成,另外在分浮财上也存在不少问题。为此,地委于同年7月召开了县委书记联席会,就解决土改尾巴、分浮财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至10月,全分区土改工作基本完成。
在土改运动中,提高了阶级觉悟的广大贫雇农,踊跃参加贫农团、新农会,积极参加运动,成了土改运动的主力军。据1948年10月统计,冀中八分区共有贫雇农64万余人,参加贫农团的就有近33万,占总数的51%;在2457个村庄159.8万人口中,参加新农会的有56.7万人,占总人口数的35.5%;农会干部共29222人,其中党员干部为11316人,女干部7214人,贫农成分的18799人,中农成分的10091人,工人商贩成分的332人。经过土改,贫雇农平均获得了大量土地财产,适当满足了农民的要求。仅从1948年10月献交、任河、青沧交、交河、大城、直属区五县一区统计数字,就可以通过局部看到全分区的土改成绩。该五县一区共有42683户,共分配土地212033.55亩,房屋21941.5间,牲畜2806.1头,大车1040.5辆,水车11.75架。其中贫雇农36749户,分配土地175506.112亩,占总数的82.77%;分配房屋14678.5间,占总数的66.9%;分配牲畜2288.1头,占总数的81.54%。
为按上级时间要求全部结束土改,冀中八分区各县召开党员会、代表会、群众会,统一思想,发动群众,培养积极分子,组织力量,改正了错定成分,适当补偿了中农、安置了地富,分配了浮财,健全了基层组织,发展了生产,做了大量工作。为此,八地委根据工作实际总结出五条经验:(1)根据具体情况,有领导有步骤地统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发动群众,开展工作;(2)在结束土改中,及时开展两条战线的斗争,即一方面纠正“左”的偏差,另一方面必须同时防止在纠“左”中又发生右倾错误;(3)统一群众思想,加强中、贫农团结;(4)依靠、说服群众,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安置地富;(5)及时解决逃荒户回家后的安置和生产问题。这五条经验得到了冀中区党委的肯定,并在全区推广。1948年12月,八地委又专门发出指示,提出了结束土改的标准要求,保证了土改的胜利结束。到1949年初,据统计,全分区13个县、市2955个村庄,2877个村结束土改,只有78个村庄因为情况复杂,土地证未发,部分浮财未分。经过一段时间工作,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冀中八分区的土改运动总的来说,发展是健康的,成绩是伟大的,但也发生过偏差,不过时间短,发现及时,纠正快。地委河间土地会议之前,个别地方土改出现了右的偏向,表现在群众发动不充分,没有让贫雇农自己解放自己,而是强迫命令、包办代替;给地主多留地留好地;干部、民兵、积极分子及抗属烈属多分地和胜利果实等。全国土地会议及河间土地会议后,八分区和许多地方一样,发生了扩大打击面的“左”倾错误,时间虽然短,但也造成了一些损失。主要表现在:(1)侵犯中农利益,贯彻联合中农的政策不够得力。如任河、河间某些村庄划阶级成分时,把中农定为地主富农;在平分土地时,过多抽动中农土地;有的地方不让中农参加农会等。(2)侵犯工商业,特别是属于地主、富农经营的工商业。个别地方把平分土地政策机械地搬到工商业里去,造成了不良影响。(3)一度发生乱打乱杀。由于对恶霸奸伪人员没有规定具体明确的界限,在执行中出现了一些扩大化,对地富分子一律“扫地出门”,由于某些干部存在宁“左”勿右的错误思想,以致一度发生乱打乱杀现象。(4)发生“搬石头”扩大化的错误。河间土地会议之后,全分区13个县共有干部1.4万多人,当作石头搬掉的5806人,占干部总数的40%,其中主要干部2654人。有的地方发生了乱斗党员干部的情况,还有的停止了部分地富出身党员的党籍。党中央及时发现了各地土改中的“左”的偏向,从1947年底到1948年上半年集中力量进行解决,发出了《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关于在老区半老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的指示》等一系列指示,同时,对《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关于平分土地等问题做了具体说明和规定。八地委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指示,纠正了土改中存在的 “左”倾错误,改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按照上级指示,从实际出发,根据老、新区不同情况,制定土改的不同执行办法,并正确对待干部,重新划分阶级成分,确定斗争对象,严格按中央政策规定办事。最后,确定土地权,颁发土地证。八地委的及时纠偏,避免了土改走更大的弯路。至1948年底,除少数边缘区外,全分区土改运动胜利结束
为了贯彻全国土地会议精神,渤海区党委于1947年10月8日在阳信县李家桥村(后移到何坊区,今均属山东省)召开了渤海区土改整党会议(又称渤海区土地会议)。渤海区党委、行署、军区及各地委委员、专署专员、各县委书记、县长、组织、宣传部长和各救会长共5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开始阶段集中学习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并分析了前一阶段渤海区土改中存在的问题。11月6日,中共华东局副书记康生来到渤海区,并参加领导渤海区土改整党会议。康生全盘否定渤海区土改运动的成绩,事先确定了揭发批判和调整区党委领导人的会议指导方针,要在会上解决党内所谓组织严重不纯的问题。在康生的恶劣影响下,参加会议的县委书记、区党委科长以上的干部70%被批判罢官。经过一段时间的揭发批判之后,渤海区党委书记景晓村、渤海区行署主任李人凤被撤职,区党委副书记王卓如被免职①。与此同时,各地委、县委的部分主要领导人有的被撤职,有的被免职。一地委副书记曹戎因舅父有十几亩地并开药铺看病,曹戎曾随其舅父生活过,即被定为地主资本家,被批斗撤职。
在渤海区土地会议后期,党中央发出了毛泽东起草的《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和《纠正土地改革宣传中“左”倾错误》等重要指示,明确提出了防止和纠正土改中“左”倾错误的问题。因此,中共华东局指示,渤海区土改整党会议精神暂不贯彻,避免了更大的不良后果。
渤海区土改整党会议后,华东局和山东省政府、华东军区对渤海区党委、行署、军区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张晔任区党委书记,王卓如任行署主任,袁也烈任军区司令员,张晔兼政委。
全国土地会议以后,渤海一地委深入学习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和《中国土地法大纲》,部署搞好全分区土改工作。地委、各县县委、区委抽调干部,组织工作队,深入农村,指导土改运动。由于对农村敌情估计过于严重,导致土改运动在原来“左”的基础上,出现了更加宁“左”勿右的现象。首先表现为对封建地主和小地主没有区分开,又发生了乱打乱杀现象;其次表现为对工商业及地主富农经营的工商户,按土改政策进行反对或没收;第三,对封建地主扫地出门,不给生活出路;第四,侵犯中农利益,通过中农献田,排斥中农参加土改;第五,结合土改进行的整党,对党内不纯洁估计过于严重,打击面太宽。
毛泽东的《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问题》的重要讲话,中央作为指导土地改革的正式文件印发。一分区所属县的土改运动正处在极“左”路线影响下,处在无所适从的心理恐怖中。通过认真学习党中央文件,在如何分配土地,如何划分农村阶级等重大问题上掌握了政策,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纠正了土改运动宁“左”勿右的错误做法。沧县各区委领导干部深入各村,召开农会会员大会,宣布解散搜集黑材料的贫农小组,对“搬石头”时进行错误批判斗争的原农会主任赔礼道歉,官复原职,并纠正了错把一部分中农,尤其是富裕中农划成富农,斗出多余土地进行分配的错误做法。而且以不侵犯中农利益的“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土地政策,纠正过去土改的平均主义错误。大多数村庄对照政策,逐户审查,将错划成分的中农户数、拿地亩数造出清册,召开农会会员大会,赔礼道歉,退回土地,取得中农谅解。南皮、黄骅、沧县根据中央指示,明确了严禁乱杀人、乱打人的要求,并做出了具体规定:一、在划阶级定成分中严格控制打击面;二、对地主富农要区别对待,规定主要打击封建地主和恶霸地主;三、严格杀人审批制度,规定杀人要由县级政权批准,并经人民法庭公开审讯判决后,方能执行,严禁秘密杀人;四、规定在土改过程中,不要过分追索地主埋藏在地下的财物,不要过分强调斗“地财”。到1948年初,一分区基本煞住了乱杀人、乱打人、乱抓人之风。
全国土地会议的召开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公布,极大地推进了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各地在贯彻实施《中国土地法大纲》的过程中,虽然发生过一些偏差,但中共中央审时度势,及时制定出正确的政策,才使得冀中八、九分区和渤海一分区及全国各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善始善终。
二、“三查”和整党整军运动
冀中八分区的“三查”和整党整军运动 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冀中区党委、八地委都在部署土改工作的同时部署了整党工作。1947年11月,在八分区土地会议上,地委发出了题为《为彻底平分土地必须整顿党与整编群众的队伍》的文件,对整党工作做了具体的部署。地委列举了本分区党内严重不纯的各种现象,找出了形成党内不纯的历史、社会、政治、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原因,制定了明确的整党方针:(1)根据全国土地会议精神,打通思想,整顿组织,改造作风,严肃纪律;(2)在组织上清除一切异己分子、蜕化分子,从思想上清除地主富农小资产阶级及流氓思想,保证党的纯洁性;(3)采取调整干部、整顿党的基础组织、严肃党的纪律、开展党内思想斗争、克服一切错误倾向和歪风等措施,来整顿党组织和加强党的领导。同时,地委对加强与健全党员的组织生活也提出了要求。为了切实搞好整党工作,八地委于1948年1月又做出了《关于在平分运动中贯彻整党方针的决定》,就整党的意义、内容、方法及组织处理等方面做了明确决定,要求各县县委注意抓重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整党工作的进行。
根据地委整党工作的部署,全分区整党工作立即展开。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打通思想,改进作风,严肃党纪,纯洁组织的方针,通过“三查”(查思想、查阶级、查作风)“三整” (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组织),整顿了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纠正了错误与缺点,整党工作初见成效。在加强党的领导方面,按照德、才、资的选拔干部标准,以及土改中有关干部政策,对干部进行了调整。在整顿党的基础组织方面,公开党的支部和党员,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由基本群众来审查鉴定干部和党员,使党的自上而下的领导和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密切结合起来。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加强政治学习、党纲党章学习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党内思想斗争,肃清了非无产阶级思想,克服了错误倾向,同一切违犯群众利益、党的利益的行为进行了坚决斗争,严肃了党的纪律。
1948年6月20日,地委召开了分区级12个部门党支部书记联席会,对机关整党进行了总结,在肯定整党成绩的同时,检查了某些党员、干部存在的思想上、作风上的个人主义、地域观念等不良倾向,提出了整顿和加强机关支部工作的具体意见,推动了机关整党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党、政机关整党的同时,广大农村的整党运动也全面展开。1948年6月,八地委发出《对整顿村组织及当前几个工作的指示》,对解决党员思想问题、增强新老干部团结;处理干部原则;建立健全党支部,建立组织生活制度;纠正错的工作作风,发扬好的民主作风;明确分工和任务等方面做出了指示,为农村整党指明了方向。为了保证整党工作的顺利进行,地委先抓示范村,以点带面,全面展开。地委书记刘青山在7月14日召开的县委书记联席会上,对民主整党的示范问题做了具体部署。根据地委要求,各县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选出两个村作为示范村。示范村党支部按照上级要求,从组织上彻底弄清每个党员的情况并做好分别处理,弄清培养对象情况并完成吸收工作;通过开展党内自我批评,找出缺点和错误,建立了批评制度;选拔党内积极分子参加支部领导工作,树立正常的民主集中制度及支部对各公开部门党员的领导制度。在群众方面,解决了查清成分、解决土地问题、整理村负担、解决不合理制度等实际问题;严格分清党在示范村斗争中的责任,提高了群众对党的正确认识和信赖,使群众敢于对党提出批评;树立民主集中制,反对强迫命令、极端民主化,开展群众性的批评。分清代表会、小组会、群众大会的权利及个人义务,制定民主制度,养成群众的民主习惯;开展了群众性的奖评村干部活动,选举了村人民代表会。为了使民主整党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各县采取的步骤是:第一,准备阶段,开展调查了解、思想教育,使大家对民主整党有个正确认识;第二,和党内外积极分子相结合,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团结发动绝大多数群众参加整党运动;第三,在运动中考验每个党员,培养骨干,形成核心,为党员处理及改造村党支部作好准备;第四,选举村人民代表会及各委员会。根据地委整党精神,各县县委在抓示范村的同时,利用举办村干部训练班的方法,组织村干部学习讨论整党的重要性和方针政策,统一认识,提高觉悟,加强团结,为搞好农村整党打好基础。另外选派大批干部组成整党土改工作队,深入农村,领导整党土改工作。工作队到村后,召开党员大会、群众大会,进行动员发动,吸收群众代表参加党的支部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党员和群众揭发的问题,清除了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对有错误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1948年8月,黄骅、津南、沧县三县由渤海一分区划归冀中八分区后,八地委为了做好这一地区的土改和整党工作,在先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该地区的工作方针,并训练了大批干部,组建了工作委员会,来指导三县贯彻地委的决议。10月21日,八地委工委会在沧县风化店村召集东三县656名干部,开会布置了冬季土改和整党工作。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老区半老区进行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的指示》,把东三县所有村庄按中央指示中所分的三类地区进行了分类分析,确定了不同地区的工作方针:第一类村庄以民主整党为主,以结束土改、端正政策为整党的主要内容,留下的土地问题在较小范围内进行抽补;第二类村庄继续发动群众完成土改,结合进行整党工作,实行大范围的抽补土地;第三类村庄主要是充分发动群众,平分土地,彻底消灭封建制度,结合进行整党、建党工作。另外,工委会还针对东三县党组织发展有27.5%的空白村,有28.1%的村只有少数党员,不能组成支部的现状,提出了要在土改中消灭空白村,建立村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组织的工作。根据会议精神,东三县积极开展了结束土改和整党工作。
经过整党运动,提高了广大党员的阶级觉悟,纯洁了党的组织,整顿了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发生了一些偏差,运动开始不依靠农村党支部,把村干部视为土改的“绊脚石”,搞起了“搬石头”运动,错整了不少基层党员干部,挫伤了许多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削弱了党对土地平分运动的领导,也使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受到损害。党中央及时发现问题并发出纠正“左”倾错误的文件和指示,纠正了偏向,总结推广了正确的整党工作经验,保证了整党工作的进行。
在地方党组织开展整党的同时,解放军各部队也根据中央军委指示,开展了“三查”(查阶级、查工作、查斗志)、“三整”(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运动②。为搞好这一运动,晋察冀军区组成整训兵团来到冀中,帮助冀中军区进行整军。在晋察冀整训兵团指导下,八军分区根据冀中军区部署,首先在部队中开展了土改教育和诉苦教育,在提高对土改运动认识、学习土改政策的同时,在部队内开展了诉苦运动。各部队采取请贫雇农到部队诉苦、部队派苦大仇深的干部战士到农村参加诉苦会、军民联合召开诉苦会等形式,启发提高了战士们的阶级觉悟,加强了军队与群众的团结。通过“三查三整”,各部队从上而下、从下而上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优点,克服缺点,整顿纪律,清除了混进军队党组织的阶级异己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纯洁了部队党组织,巩固了部队,也更加促进了群众性练兵运动的开展。战士们苦练杀敌本领,各级干部专心研究战术指挥,干部战士互帮互学,共同进步,部队军事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战斗力也更加增强。
渤海一分区的整党整风和新式整军运动 1947年12月,在中共华东局的领导下,渤海区的“三查三整”工作全面展开。一地委根据区党委指示,在党内部署开展“三查三整”工作。同时,分区各县也开展了这一运动。大部分县(市)召开了县(市)委扩大会议,进行了学习动员和初步整风,检查了在土改复查和对敌斗争中的情况,明确了“三查三整”的必要性和指导思想及目的要求。1948年6月,一地委把全分区的县区党员干部集中到靖远县城(现盐山县)进行整党。在整党中坚持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既有说理,又有斗争,使参加整党的同志受到了一次比较深刻的马列主义教育,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地清除非无产阶级思想,真正达到从思想上入党,并坚决清除了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纯洁了党的组织。虽然在农村整党运动中也发生了一些偏差,错整了一些基层干部,但在上级党委领导下很快得到纠正。一地委通过整党,提高了广大党员的阶级觉悟,清洗了100多名混入党内的不合格党员,解决了组织不纯和思想不纯的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也都有了很大进步,仅靖远一县又有34个村新建了党支部,使靖远全县建立党支部的村达到405个,占全县总村数的66%,全县党员已达2741人。黄骅县由于还乡团活动猖獗,党组织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这次通过整党,对全县原有党员进行了重新登记,恢复了被还乡团破坏的党组织,发展了一批新党员。总之,各县经过整党和乡村建党建政,在县、区、乡、村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领导系统,上级的指示能及时下达,基层的信息也能迅速反馈,从而加强了党对广大农村的领导。
1948年1月,根据渤海军区政工会议关于开展“三查三整”的决议,一军分区查整运动普遍展开。2月底,渤海军区政治部查整工作团来到一军分区,帮助指导查整运动。在整军运动中,战士们边学边议,诉苦刨根,思想觉悟明显提高。进入查整阶段后,干部战士按照不同的方式认真进行了查整。整党是整顿组织的中心工作,同时也是提高党在部队中领导作用、巩固查整工作成果的关键环节。部队的整党步骤是:一是在党内外做进一步动员;二是检查支部领导,以群众审查党员,整理成分,完备入党手续和举荐积极分子入党。三是改选支部组织(包括整理党的小组及军人委员会的组织),健全党的领导,讨论批准纳新党员,提拔配备干部和整理部队成分。四是召开总结大会,总结查整成绩。“三查三整”运动至7月底结束。新式整军运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指战员的阶级觉悟和部队的战斗力,加强了纪律性和政策性,推动了民主作风的进步,密切了官兵关系,加强了团结。经过查整,加强了组织建设,大胆提拔使用工农干部,整顿了连队党支部,加强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了党内生活,纳新了新党员,壮大了党的队伍,提高了党在部队中的威信。但由于受此时期土改中“左”倾错误的影响,运动中也出现了过高估计部队成分不纯、唯成分论等“左”的倾向,错误处理了一些不该处理的同志,使党的事业受到了损失和创伤。
总之,通过整党整军,从各级领导机关到农村基层党支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都有很大进步,党和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部队指战员的政治觉悟和战斗力都有了很大提高,军队上下级之间、军民之间团结更加紧密,这些都为争取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提供了重要保证。
三、保卫土改胜利果实
冀中八分区成立前敌委员会,武装保卫土改斗争 土地改革运动,剥夺了地主阶级的土地和财产,不甘心失败的地主阶级必然进行疯狂反扑,妄图夺回土改胜利果实。为破坏土改运动,地主阶级采用了硬、软、明、暗等不同手段和方式,其中武装反扑是他们的主要方式。沧县的刘佩忱、泊头的徐春霖、兴济的高鸿基、青县的刘风凯等反动武装,多次窜入解放区,屠杀区、村干部和贫农团、农会骨干、土改积极分子,疯狂进行阶级报复。一些逃亡地主分子组织暗杀团,夜间窜回解放区,暗杀共产党员、贫农团、农会干部和土改积极分子,甚至将这些党员、干部全家杀光。最典型的一次是1948年4月11日,国民党骑兵十二旅及青县、沧县、交河、河间的逃亡地主组织的还乡团千余人,从静海县独流镇出发,向八分区的任丘、任河、河间、青县、大城窜扰,屠杀农会干部和翻身骨干,焚烧土改胜利果实。八军分区司令员贾桂荣率分区警卫营和部分地方武装,与增援的十分区一个团、渤海一分区两个团积极配合,给敌人以沉重打击。16日敌人经沙河桥奔里坦逃窜,途中遭堵击部队三次打击,17日拂晓窜回唐官屯。为了打退敌人的反扑,八地委成立了前敌委员会,军分区司令员贾桂荣为书记,组织分区部队和县、区地方武装保卫土改斗争。在全分区范围内,开展边缘区斗争,武装镇压敌特分子,打击还乡团、暗杀团,保证全分区土改运动顺利进行。
八分区分得土地的翻身农民,为了保卫土改胜利果实,各村组织起了民兵、自卫队,仅青县9个土改示范村及面上18个村就组织民兵332人,自卫队2322人,修整了地道、高房工事等,担任站岗放哨等战勤任务,发动青年积极参军,保国保家保田。青沧交县成立了民兵团,在积极参加土改运动的同时,搞好备战工作,维护社会秩序,武装保卫群众胜利果实。
1949年3月,八地委根据冀中区党委加强治安工作的指示,成立了剿匪指挥部,并发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指示。指挥部由军分区司令部、地委社会部、武装部、宣传部、专署法庭组成,军分区司令员贾桂荣、社会部长兼公安办事处主任王铁华为正、副主任。地委还就组织领导问题、各级职权范围发出通知,要求黄骅等新区县成立剿匪指挥部,县委书记为指挥部主任,公安局长、武装部长为副主任,公安局负责搜集情况。老区、半老区不成立指挥部,建立联席会,在一元化领导下,由公安局负责召集,武装部长、宣传部长、法庭参加,公安局负责搜集情况。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有力地打击了敌特的反扑和破坏活动,稳定了社会治安,保卫了土改胜利果实。
粉碎地主阶级利用和平手段破坏土改的阴谋 地主阶级破坏土改的另一种方式是和平手段。有些地主富农混入党内,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和群众团体,抵制土改政策,破坏土改运动;有些地富分子,利用金钱美女,拉拢腐蚀一些立场不坚定的党员干部下水,为其反动利益服务;一些流氓分子和地主的狗腿子,混进贫农团和新农会,掌握土改运动的领导权,包庇地富,为其通风报信,报复党员干部和翻身骨干。地主阶级的破坏活动,妨碍了党的土改政策的贯彻执行,扰乱了土改运动的正常进行,在群众中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为了粉碎地主阶级的破坏阴谋,完成土地革命,八地委根据上级指示,在进行土改的同时,对农村组织进行了整编,对党员干部开展了以“三查三整”为主要内容的整党运动。各县通过整党,清除了混进党内的地富坏分子、阶级异己分子以及蜕化变质分子,纯洁了党组织,加强和保证了党的战斗力;同时,整顿了贫民团、新农会等群众组织,清除了混入的坏分子,使土改运动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可靠的贫雇农手中,使土改运动得以健康发展。
国民党武装匪特潜入渤海区 1946年初,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签订停战协定并发布停战命令以后,在国民党所谓向“匪区后方”进攻的指示下,盘踞在胶济、津浦沿线的残敌以其下层军官、兵痞、流氓为骨干,组成小股武装,直接由据点派出,潜入渤海解放区进行突然袭击,完成一定任务后即返回据点。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以后,其破坏停战协定、发动进攻解放区的决心已定,地方国民党当局转移精力于“地方自治”(即特务统治),渤海区内国民党特务分子的暗中破坏及国民党军队的公开骚扰更加变本加厉,武装特务的活动方式逐渐发展为在解放区内建立基点和地下线,大力加强特务攻势,企图在青纱帐时期大量打入渤海解放区。这时所派遣的匪特只有少数是经过国民党特务机关训练的特务分子,大多数是解放区跑到敌占区的地主、恶霸、伪军、地痞、流氓,经过国民党收编训练后,再派往解放区。另外还有革命队伍中的叛徒投靠国民党后,重新潜入解放区进行活动。这些武装特务,白天分散,夜间集中,声东击西,飘忽不定,乘隙而入,避实击虚,进行化装迅速破坏后,潜伏不动,而且活动日益猖獗。1946年6月间,国民党发动内战,国民党地方当局更是积极活动,大规模派遣武装匪特,作为其军事进攻的先遣队。国民党派到渤海区的匪特共377股,达1万多人。渤海区领导机关驻地惠民县是匪特潜入比较集中的一个县,到7月份先后潜入20多股1500余人。
渤海一分区军民开展剿匪斗争 国民党武装匪特潜入渤海区后,与当地伪顽分子、封建地主和反动道会门头子勾结起来,拉拢被斗对象组成暗杀团、还乡团、特务队,策划暴动,屠杀基层干部、农会会员和群众积极分子;或公开利用坏分子组织反共请愿,或打入群众组织,进行“合法”形式的破坏,搞垮基层政权和群众组织,扩大共产党地方组织在群众工作中的偏向与错误,挑拨离间,造谣惑众,破坏通讯交通,扰乱社会秩序。面对匪徒的倒行逆施,渤海军区、渤海区公安局发出《关于反特剿匪的联合指示》,要求各军分区和公安局统一行动,发动民兵,开展群众性的剿匪反特斗争。1946年8月,渤海区成立剿匪指挥部,行署秘书长马千里任指挥,景晓村兼政委。主要任务是消灭由济南派出袭扰渤海区属县的还乡团。从天津、沧县派出袭扰一分区各县的还乡团,由一分区负责清剿。同月,渤海一分区成立剿匪指挥部,一专署专员王道和兼指挥,一军分区副政委张春田兼副指挥。津浦支队、海防大队,黄骅、沧县县大队等部队组成剿匪大队,统一由剿匪指挥部指挥。此后,剿匪部队驻扎在减河南岸,待机歼敌。
1946年二三月间,一分区开展了以减租减息为中心的农民翻身运动,随着运动的深入发展,阶级斗争越来越尖锐复杂。一些地主、恶霸逃往沧县和天津等敌占区,对解放区人民伺机进行报复。加之各县国民党党部奉国民党河北省党部之命组织反动武装,因此一些县的被斗地主恶霸、渔霸组织了还乡团,磨刀霍霍,窜回本地,大搞阶级报复,其中黄骅县还乡团活动最猖獗。黄骅县参加还乡团的地主恶霸、流氓和其他分子有1500人,加上国民党部队所派人员,共2000多人,下设8个大队,15个中队,不但武器装备好,而且成员因多是被斗地、富分子和汉奸、流氓、土匪,对解放区人民及革命政权怀有刻骨仇恨,又多是本地人,熟悉本地情况,窜回本地后,起到了国民党正规军起不到的破坏作用。面对还乡团的猖狂反扑,一分区各县军民同这些反动武装展开了一场英勇的斗争。
黄骅县还乡团以北减河以南的苇洼地为依托,以王徐庄、四埝为前沿阵地,向黄骅县境进袭。1946年7月又趁人民武装调离齐家务之机,移入齐家务,继续向南推进。全县除县城、歧口、羊二庄等几个堡垒村由共产党控制外,其余大部分村庄均被还乡团占领。他们到处捕杀共产党员、积极分子和无辜群众,制造恐怖,勒索财物,向翻身群众反攻倒算,先后在黄骅县城、羊三木等地制造了十几起惨案,并流窜到沧县、靖远等县作案。仅半年多时间,黄骅县就有543名党员、干部和积极分子被杀害。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中共渤海一地委、黄骅县委召开会议,研究对敌斗争方法,着重强调加强党对武装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地打击敌人。1946年9月,海防大队得到还乡团向大丰庄反扑的消息后,派骑兵连迎敌,毙敌10余人,俘敌40余人,缴枪50余支。10月,渤海军区独立团击退了还乡团对黄骅县城的进攻。尤其是津浦支队发起的齐家务战斗,给了敌人以重大打击。一军分区剿匪部队还进行了唐洼、朱里口、凤凰店等战斗。还乡团到处挨打,伤亡惨重,最后龟缩到王徐庄。1947年1月8日,渤海一分区部队在军分区司令员傅继泽统一指挥下,激战两日,解放了王徐庄,消灭了一分区境内这个最大的土匪巢穴,标志着一分区剿匪斗争基本结束。后来还乡团的残余势力又被国民党收编为“新海县保警大队”,但他们如丧家之犬,四处躲藏,到处挨打。随着天津、沧县的解放,这些反动分子,有的被镇压,有的向人民政府自首。
一分区其他县的还乡团相继覆灭。1946年2月,靖远县以国民党流亡县长为首的“义勇壮丁队”成立后,疯狂地进行阶级报复,惨案连续发生。为了消灭匪患,8月,靖远县成立了剿匪指挥部,县委书记周化南任指挥,县长张华墀、县武委会主任赵胜武任副指挥,并建立了由100多名民兵组成的县剿匪队,进行了给予还乡团歼灭性打击的清水沟和贾金庄战斗。贾金庄战斗中,一专署专员王道和带领分区主力部队到靖远县督导剿匪工作,正驻在离贾金庄不远的于化村。得到敌情,王道和带领部队和于化村民兵连,歼灭了这股匪徒。这两次战斗后,靖远县城附近被还乡团烧杀抢掠而浮动的民心逐渐安定下来,社会秩序也有好转。到沧县解放时,靖远县的还乡团已被全部消灭。
沧县经常受到沧县城国民党军队的袭扰,沧县城和附近村庄的汉奸匪特、恶霸地主在国民党军队的怂恿下,组织了“义勇壮丁队”、还乡复仇团、暗杀团等反动武装,四处窜犯,配合国民党军队的军事攻势,制造恐怖事件。为打击还乡团、暗杀团的嚣张气焰,沧县县委、县政府采取有力措施,锄奸反特,成立了锄奸委员会,组织了武装工作队。1946年冬,沧县军民根据掌握的线索,两天内抓捕匪特300余人,经审讯,将60余名犯有命案的首恶分子枪决。1947年1月20日,县政府在王官屯召开大会,当场枪毙了勾结暗杀团屠杀农会干部的匪特。这些坚决果断的措施,很快压制住了还乡团的疯狂气焰,稳定了民心。南皮县的反动武装“义勇壮丁队”成立后,分别驻扎在沧县的捷地、张家坟、风化店一线各据点内,自1946年春至1947年夏,在南皮制造大小惨案50余起,杀害农村干部和翻身农民100余人。青沧战役扫清外围时,这些据点都被解放军攻克。还乡团分子除在战场被击毙外,绝大部分被活捉,经过审讯分三批被处决。几乎同时,其他县的还乡团也遭到了彻底覆灭的命运。
王徐庄战斗 1946年6月4日,还乡团头目李景文率800余人,偷袭位于黄骅县城北25华里的王徐庄,打死海防战士18名,残杀农会干部3名,摧毁了村政权,占领了王徐庄。之后,时常流窜到黄骅、靖远、沧县等地,偷袭村庄,抢男霸女,奸淫掳掠,残杀农会干部和积极分子,仅半年就残杀党员干部和无辜群众千人之多,烧毁房屋200多间,抢走大批牲畜、车辆和粮食衣物等。当地人民深受其害。
渤海军区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决定歼灭王徐庄的敌人。津浦支队侦察排察清了敌人在王徐庄的兵力部署和火力设施。1946年秋季,李景文部四处抓壮丁,要民夫,修炮楼,建碉堡,围着庄子挖河筑围墙,在围墙上建有很多掩体碉堡。并抓来大批老百姓,组织护河队,每日砸冰造凌河,凌河有6米多宽。围墙外面贴上铁耙,再泼上冰水,使王徐庄外有凌河,内有铁耙围墙。
为了歼灭李景文部,1946年12月中旬,津浦支队全体指战员,针对王徐庄防守工事,在黄骅县燕吴庄进行了20多天的练兵,熟练地掌握了撑凌爬、划船、破凌墙和在冰上作战等技术。中共黄骅县委、县政府及广大群众为了支援津浦支队解放王徐庄,给战士们打制了踩凌的脚齿,做了登围墙的梯子,筹集了400余只船和凌爬。靖远县群众在县武委会领导下,组织起支前民兵连,开往前线待命。
1947年1月7日下午,津浦支队、海防大队和黄骅县大队召开了战前誓师大会,渤海一军分区副司令员仉鸿印作了动员报告。22时许,参战部队进入阵地。津浦支队围攻王徐庄西南,三营九连担任主攻;十八团攻打王徐庄南面,二营四连打先锋;黄骅县大队和军分区骑兵连围攻王徐庄东面;海防大队攻打北尚庄;山东军区派榴弹炮连前来支援。渤海一军分区领导人傅继泽、李广文、仉鸿印、褚国恩、杜步周亲临指挥。8日黄昏,攻城部队发起总攻击。经过一夜激战,扫清了王徐庄外围之敌,包围了李景文。但由于凌河给攻城部队冲锋造成困难,攻城部队仍在第一道凌河外。10日夜晚,3名战士闯进凌河,把炸药包送到敌炮楼下,炸开了凌墙,炸塌了敌炮楼,津浦支队发起了总攻击。天近拂晓,战士们冲进王徐庄大庄,与敌人展开巷战,敌人纷纷缴械投降。李景文见大势已去,带领残部,狼狈逃窜。渤海一分区部队攻克了被李景文盘踞的王徐庄,击毙130多人,生俘670人,缴获轻重机枪5挺,大小炮5门,各种长短枪300余支。王徐庄战斗胜利结束。
减河战役 为配合解放军在鲁南作战,渤海一军分区部队于1947年2月13日、3月下旬分别进行了北减河战役和南减河战役。2月13日,在一军分区司令员傅继泽指挥下,北减河战役打响,十八团、津浦支队等部队参加了战役。经过四昼夜激战,一军分区部队攻克津南县大杜庄、湾头等三个据点,歼灭敌人500多人,缴获大批武器弹药,并痛击了沧县、青县出动的敌人。而后部队北进北减河两岸,准备攻击小站。24日,一军分区部队与驻守小站的天津国民党军一个加强营及土顽800多人展开激战,全歼该敌千余,国民党营长被生俘,并缴获大批美制武器。北减河战役胜利结束。此战役首创了歼灭敌人正规军的战例,极大地激发了部队指战员的杀敌热情,提高了战士们战胜国民党军的信心。
3月下旬,一军分区部队又发起了南减河战役。战役首先进击南减河西段两岸李天木辛庄、风化店一带的敌人。27日黄昏,十八团主力猛攻黄官屯据点;津浦支队由枣园进击河东岸的敌人,从大郝庄突破敌人的河防阵地。激战三昼夜,敌人被歼一部,其余退往河西岸。一军分区部队跟踪追击,至4月2日先后攻克、迫退风化店、皂坡、李天木辛庄等敌人据点16处,歼敌500余人。国民党整编第六十二师一五七旅由天津增援沧县城,配合土顽5000余人,在优势炮火掩护下,向一军分区部队发起三次猛攻,均被击退。被歼500余人,其余撤回沧县城。至此,南减河战役结束。
南北减河战役改变了当地斗争形势,扼制了土顽对该地区的进犯,使革命军民完全取得了减河以南优势,为开展南北减河的工作创造了条件。
东光县公安机关打击国民党特务的破坏活动 1946年2月,东光县城解放,逃往沧县的国民党东光县党部对东光县进行了各种反革命破坏活动:利用日军投降时机,发展国民党组织,壮大反革命力量;制造谣言,蛊惑人心;组织反革命武装和国特分子进行武装暴动;搜集共产党党政军方面的情报;印制假北海币,扰乱金融秩序。东光县公安人员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广大群众,侦察掌握国民党特务分子的活动情况和组织状况,破获和处理国民党特务武装暴动案,与国民党特务的反革命活动进行了尖锐激烈的斗争。1946年八九月间,公安机关破获了国特分子串通塘坊、桥上等20余村国民党特务阴谋武装暴动案,逮捕了为首分子,缴获了他们的武器。1947年2月在龙王李村召开群众大会,将为首分子处决。同年6月,人民解放军解放沧县时,又俘虏、逮捕了国民党东光县党部秘书、执行委员等4人,国民党东光县党部被彻底摧毁。
从1946年初至1947年上半年,渤海一分区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反特剿匪斗争,这是在主力部队进行外线作战、抗击国民党军队进攻的同时,一分区军民在解放区内地开辟的另一个战场。这场斗争的胜利,对于建设和巩固地方政权,保卫土地改革,支援前线作战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注释
①1984年3月,中共中央同意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景晓村、李人凤、王卓如、李震等同志申诉案件的复议报告》(鲁普发〔1984〕9号文件)。报告中指出:复查结果证明,渤海土地会议上对景晓村、李人凤、王卓如、李震等同志就上述问题作的批判和处理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并建议撤销渤海区土地会议期间对景晓村、李人凤、李震等人的撤职处分和对王卓如免职的决定,撤销1947年8月因锄奸反特中的错误给渤海区党委领导和李震的警告处分。并且指出,对因这一案件被株连而处分的,都应予以纠正。在这一案件中受批判和处理所形成的有关材料,都应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处理。
②“三查三整”运动是采用群众性的民主方法学习土改文件,进行以诉苦(诉旧社会、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派给劳动人民造成的苦难)和“三查”为中心的阶级教育,发扬人民军队政治、阶级、军事三大民主和群众性练兵为主要内容的新式整军运动。